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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九部门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作者:小编 发布日期:2020-12-22


新乡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建标〔2020〕65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河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豫建科〔2020〕370号)要求,切实转变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以推进建设行业供给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为着力点,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坚持政府引导、全面推进、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基本原则,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标准规范、技术推广、产业支撑等方面全面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二)创建目标


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应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和大型公共建筑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全市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培育平原一体化示范区超低能耗建筑、原阳县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示范片区,建设一批引领绿色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示范项目。既有建筑改造持续推进,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规模及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基本形成以消费者为主体的绿色建筑市场环境。


(三)创建路径


实现绿色建筑创建目标的基本路径是提质、扩面、増效。全面提升绿色建筑品质,推广星级绿色建筑;扩大绿色建筑标准执行范围,推动绿色建筑向既有建筑、绿色城区、连片农房延伸;提高绿色发展实效,实现安全耐久、服务便捷、健康舒适、环境宜居、资源节约五大性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绿色建筑发展中的获得感、体验感。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绿色建筑实施水平。贯彻落实绿色建筑相关法律法规,将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强化监督实施。推动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绿色建筑工程建设强制规范,满足《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1/T109-2020)要求,提高建筑建设底线控制水平,自2021年1月1日起,各县(市、区)新建建筑应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应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


(二)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积极采用围护结构保温、节水器具、节能灯具等节能节水节电改造措施,改善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人居环境,推动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持续推进既有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用能设备和系统节能改造,加快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试点城市建设,探索市场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模式。


(三)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绿色建筑标识由低到高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4个等级(三个星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要求,国家、省、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分别授予三星、二星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积极推荐我市绿色建筑专家入选省级绿色建筑评价专家智库,积极开展《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1/T109-2020)及“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管理系统”培训,运用“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管理系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系统、统一智库”,确保绿色建筑评价规范高效。按照国家认定标准和标识式样,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强化标识管理,对弄虚作假获取标识的项目限期整改或直接撤销标识,并纳入诚信档案在评价系统中予以标注。


(四)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乡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新政办〔2018〕71号),按照“被动优先、主动优化、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加大超低能耗建筑和低能耗农房推广力度。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筑能效提升,开展近零能耗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示范;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沿黄生态带建设,积极开展低能耗农房试点建设;加强近零能耗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低能耗农房的质量监管,建立和完善后评估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


(五)提高住宅健康性能。结合疫情防控和各县(市、区)实际,完善实施住宅相关标准,提高建筑室内空气、水质、隔声等健康性能指标,提升建筑视觉和心理舒适性。通过示范建设,强化住宅健康性能和无障碍设计要求,严格竣工验收,实施智慧化管理,推动绿色健康技术应用。


(六)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紧抓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城市建设发展机遇,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和棚户区安置房项目力争达到100%;积极推进轻钢结构装配式农房集中连片示范建设。加强系统化集成设计,推动全产业链、多专业协同;优化部品部件生产,建立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标准化库,推动装配式建筑构配件选型通用化、标准化水平;强化信息技术协同,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推动装配化装修,推行绿色建造、智慧建造,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提质增效,实现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


(七)促进绿色建材应用。落实国家和省绿色建材发展政策,加快推行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规范市场消费。积极培育省级绿色建材生产示范企业和绿色建材生产综合基地建设,建立形成绿色建材生产示范企业和生产综合基地培育建设梯队管理机制,加快推动我市绿色建材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应用,增加绿色建材产品供给。支持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项目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持续推广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建筑,科学有序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且地热资源富集地区,积极发展中深层水热型地热能供暖,因地制宜推进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水平。


(九)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建立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制度,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与合同节水管理,完善民用建筑能源消耗统计制度,扩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合覆盖范围,开展能耗监测和节能监管,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定期开展绿色建筑运营评估,加强设施设备管理,提升运行管理水平。引导用户合理控制室内温度,降低建筑运行能耗。


(十)加强技术研发推广。围绕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促进绿色建筑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申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年度科研项目计划。构建绿色建筑技术体系,开展绿色建筑关键技术攻关,加强技术、设备和材料研发,形成适宜本区域超低能耗、近零能耗技术体系;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体系,加强装配化装修、装配式钢结构住宅、智慧建造等技术研究;加强技术集成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淘汏落后技术产品。积极探索5G、物联网、人工智能、建筑机器人等新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推动绿色建造与新技术融合发展。支持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申报国家及省级绿色建筑创新奖,推动绿色建筑新技术应用。


(十一)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落实创建行动要求,探索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开展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实践,广泛宣传国家《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加强绿色建筑性能技术指导,引导绿色住宅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鼓励将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纳入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协调统筹推进,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建设要求和意见,纳入项目建设条件,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并于2020年12月25日前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加强财政支持。各县(市、区)要拓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支持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的奖补政策,加大绿色建筑资金支持力度。对达标建筑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落实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支持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豫建行规〔2020〕5号)及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省级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及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豫财建〔2019〕28号的奖补范围、奖补标准予以奖励。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支持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的奖补政策。


(三)探索金融支持。积极完善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的政策环境,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绿色信贷和投资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加大对绿色建筑的绿色信贷支持。积极发展绿色保险,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有条件县(市、区)开展绿色建筑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试点。用好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推进创建工作。


(四)强化跟踪问效。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完成情况已纳入对各级政府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各县(市、区)相关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总结当年进展情况和成效,通报检査结果。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严格统计报告制度,每季度第一个月5号前报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统计数据。各县(市、区)住房建设部门负责本地区绿色建筑成效评价,及时总结当年进展情况和成效,形成年度报告,于每年11月5日前完成年度总结报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煤体作用,利用节能宣传月、低碳日等普及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相关知识,引导群众用好各类绿色设施,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促进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支持高等院校开设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相关课程,加快人才队伍建设。适时面向行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开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政策、技术、标准及成效等宣传培训,营造人人参与、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全社会共同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